标的物称号:福建省二建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作废碗口架及配件,已经由福建国信财物评价土地房地产评价有限公司评价(国信评报字(2022)第1012号),并经福州城市建造出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准(福州城投(2022)192号)
1、财物清单的数量及理论总重,仅供参考,不作为检验根据。以现场实践堆积物品为准;
3、受让方需存入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,标的物悉数运完,通过两边承认后五天内交还5万元履约保证金,转让方开具与货款等值的3%增值税专票;
4、作废碗扣架由受让方派自行从转让方堆场运出,其装卸、运送、等由受让方担任并承当全部费用;
5、受让方在付出转让价款后五天内必须将作废碗扣架转移结束,若未转移结束,每延期一天向转让方付出违约金1000元,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。若因而形成的后果与转让方无关,概由受让方自行承当全部丢失;
6、在实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,由受让方担任并承当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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